嘉義市108年度本土語言答喙鼓比賽實施計畫
作者:教學組長 日期:2019-02-21 14:02
嘉義市108年度本土語言答喙鼓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嘉義市108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03月0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01409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二、目標:
〈一〉發揚本土文化,響應本土語言之推展,鼓勵國小學生積極投入母語學習,並加強使用閩南語之溝通能力,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鼓勵各校教師研發創新本土語言之教學活動設計,激勵各校推動本土語言教育活動方式之多元與創新。
〈三〉推廣整合具有優良創意之本土語言、文化、藝術等相關之教學活動,提高本土語言之教育成效。
〈四〉透過競賽學習的過程,體會本土語言之美,並將創意運用於現代生活習性,以達到弘揚本土語言文化、延續傳承之效益。
〈五〉發揚本土語言文化之美,促進學校師生學習認識本土語言文化之興趣。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五、承辦單位:嘉義市世賢國民小學。
六、參加對象:本市各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學生,每隊兩人,不得跨組報名。本年度採自由報名方式參賽,各校可任選組別參加,惟表演組每組至多報名一隊。
七、領隊會議、比賽、頒獎時間及地點:
〈一〉領隊會議〈包含抽序位籤〉時間、地點:108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世賢國小至真樓
四樓會議室舉行。
〈二〉比賽日期:
1、腳本評比:108年5月14日〈星期二〉。
2、現場比賽:108年5月23日〈星期四〉起(詳細時間於領隊會議時公告)。
3、比賽地點:世賢國小〈嘉義市世賢路一段687號〉。
4、頒獎日期、地點:108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世賢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八、競賽組別及相關規定:
〈一〉組別:
1、客 語 類:幼兒園表演組、國小低年級表演組、國小中年級表演組、國小高年級表演組、國小中年級創作組、國小高年級創作組、國中表演組、國中創作組等,共8組。
2、閩南語類:幼兒園表演組、國小低年級表演組、國小中年級表演組、國小高年級表演組、國小中年級創作組、國小高年級創作組、國中表演組、國中創作組等,共8組。
3、腳 本 類:
〈1〉客 語 組:國小組、國中組,共2組。
〈2〉閩南語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共3組。
〈二〉競賽方式說明:
1、《答喙鼓比賽》的基本形式係以二人搭配,藉由活潑、生動、風趣夾帶幽默的語言表達,並配合 肢體語言及情感表現的表演活動,進而達到主題精神的傳達,發揮正向學習與教育之功能,同時亦能展現體會本土語言文化之美。
2、表演組可採用現有腳本參賽,參賽者得對原有腳本進行部份修正,但6年內曾得過表演組前二名之腳本則不得使用,相關禁用腳本名單,已轉知各校,幼兒園不受禁用腳本限制;創作組之腳本須為自行創作,其創作之腳本另可參加腳本評選競賽。
〈三〉競賽主題:
1、表 演 組:表演組可採現有腳本參賽,每校每組限報名一隊【幼兒園中大班合計4班(含4班)以上者至多得報名2隊】。
2、創 作 組:主題自訂,惟其內容需自行創作,以發揚文化、關懷社會、熱愛本土或具有教育意涵、培養學生正確觀念行為態度者皆可,抄襲他人作品者取消資格。每校各組限報2隊。
3、表演時間:以4至6分鐘為原則,不足4分鐘或超過6分鐘則扣總成績1分。4分鐘時間到時,按一次鈴聲〈短音〉;6分鐘時間到時,按兩次鈴聲〈長音〉;超過6分鐘時,每30秒按三次鈴聲〈長音〉,超過1分鐘時則強迫下臺。
4、報名時間:108年5月3日〈星期五〉以前將報名表及答喙鼓腳本送至世賢國小教務處。
〈1〉創作組須繳交書面資料三份〈每份均須附上授權暨承諾書〉及電子檔光碟一片,送件信封袋請註明:教學組長收。
〈2〉表演組報名時請附表演腳本(紙本),並在修改處以粗體字呈現。
〈3〉資料不齊及逾期恕不接受報名,各校是否完成報名相關手續可至世賢國小網站首頁108年本土語言答喙鼓比賽網站查詢,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四〉競賽相關活動訊息及報名資料均可至上述網站下載。
九、錄取名額:
〈一〉各組分別視表現水準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第一名一件、第二名兩件、第三名三件及佳作獎若干名,參賽學生或教師及指導教師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腳本評選視各組水準擇優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第一名一件獲獎狀乙紙;第二名兩件各獲獎狀乙紙;第三名三件各獲獎狀乙紙;佳作若干獎狀乙紙。
〈三〉團體獎之閩南語類及客語類分開採計,各類依各校得獎隊數得分總合,錄取前三名;惟幼兒園組不列入團體成績計算。得獎學校承辦人員依據本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準則辦理敘獎。
十、評分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表演組評分標準:語音及聲調/45%、台風儀態/35%、創意表現/20%。
〈二〉創作組評分標準:內容/40%、語音及聲調/30%、台風儀態/20%、創意表現/10%。
〈三〉時間控制部份,由評判委員及主辦單位成績統計人員統一作業。
〈四〉團體獎之腳本組不列入團體組計分;佳作每隊2分,第三名每隊3分、第二名每隊4分,第一名每隊5分。總和各組分數後,國小組取前三名並頒發團體獎〈取一個第一名、兩個第二名、三個第三名〉,國中組取前三名並頒發團體獎〈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一校〉。
十一、參賽腳本繳交注意事項:
〈一〉為利評審過程之公正,答喙鼓腳本之封面僅可標註「組別」、「作品名稱」,不得含有作者姓名及所屬學校單位字樣等之資料〈封面格式如附件二〉,另編號處請空白〈由主辦單位統一編序填寫〉。腳本內容的字體請用標楷體16號繕打,並列印書面資料三份〈每份均須附上授權暨承諾書,如附件三〉及製作電子檔光碟一片,於5月3日(星期五)前送至世賢國小教務處〈教學組長收〉。
〈二〉參選作品必須是未曾獲得教育部或其他相關單位補助,且未曾於本市任何競賽中獲獎之作品。〈三〉參選之腳本不得有抄襲情事,若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得獎資格之外,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四〉主辦單位有權將得獎之腳本製作成果專輯,做為從事教學或學術研究等非營利行為之用,除依法標註作者姓名外,不另支付酬勞。
十二、經費預算:由教育部本土教育專款補助經費支應。
十三、承辦競賽活動有功人員:由學校依據本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準則辦理敘獎。
十四、本計畫陳市政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獲獎名單
作者:教學組長 日期:2018-12-20 13:21
107學年度第1學期原民語--鄒語直播共學上課情形
作者:教學組長 日期:2018-12-04 14:12
「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實施計畫
作者:教學組長 日期:2018-11-01 13:47
嘉義市辦理107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國民中(小)學-國教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輔導小組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07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
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要點
二、嘉義市教育發展綱領
三、嘉義市政府教育處107年度施政計畫
四、嘉義市107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
貳、目的:
一、協助提升本市本土語言教學輔導團成員之專業素養。
二、增進本市教師本土語言表達與教學能力。
三、針對加強本土語言的文學涵養與人文關懷。
叁、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嘉義市國教輔導團-國民中(小)學國教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輔導小組
承辦單位:嘉義市民族國小
一、 甄選作品類別:現代詩、散文二類。每人各類至多2篇為限。
(一)散文:社會組、教師組至少1000字,國、高中(職)組至少800字,國小組至少500字為限。
(二)現代詩:60行以內。
*作品用字:漢字和拼音得並用(閩南語採台羅拼音、客語採通用拼音、
原語不限但須註明使用之拼音系統)
二、甄選組別
(一)閩南語:教師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
(二)客語:教師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社會組
(三)原住民語:示範組
三、甄選主題:關懷母語文化或顯現在地化特色。
四、參賽資格:
(一)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就讀之在學生。
(二)教師組: 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服務之在職教師。
(三)社會組: 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服務或設籍之社會人士。
五、各組獲選作品獎勵:
獎項名額依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優勝名次特優、優等、甲等,名額依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優勝名次,依參賽員成績排序,四分之一列特優、四分之一列優等、四分之一列甲等、四分之一不列等為原則。
六、收件時間:107年11月20日到11月27日。
七、送件方式:作品(含紙本以及電子檔)、報名表【附件一】、授權同意書【附件二】各一份,逕送民族國小總務處。
八、評審:
1、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2、評審日期:107年12月4日前評審完畢。
3、評審標準:內容50%、音韻及修辭30%、創意及其他20%。
九、公布成績:107年12月10日,於嘉義市本土語言輔導網站http://163.27.46.12/xpsctry/
十、獲獎作品將掛載於嘉義市本土語言輔導網站,作為數位化教材。
伍、考核與獎勵:承辦本活動有功人員,依嘉義市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準則辦理敘獎。
陸、本計畫陳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核定,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嘉義市107年度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
甄選作品報名表
學校或單位名稱 | 民族國小 | 作品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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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 指導老師(限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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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語言別 | □閩南語 □客家語 □原住民語 | ||||
組別 | □社會組 □教師組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 ||||
作品類別 | □現代詩 □散文 | 題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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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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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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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權書暨承諾書
作品名稱:
本人 _________參加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辦理嘉義市107年度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等內容,就該項內容授權中華民國(管理機關:教育部)、嘉義市政府教育處為下列行為,教育部、嘉義市政府教育處並得再授權第三人為各該項行為。
就該項教材、教案等予以重製、公開發表或發行,並應註明該教材、教案等為本人著作之旨。
於著作權宣導之範圍內(非營利之目的),將前項教學設計案等予以編輯或重製後,不限時間、地點、次數公開播送做教育推廣之用。
有關本人參加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辦理嘉義市107年度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願意承諾事項如下:
該教學資源內容(含教材、教案、學習單、素材、媒體等)確實由本人自行創作,且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日後如有任何侵權之糾紛,本人願意出面處理並自負法律責任,與嘉義市政府教育局無涉。如因此致嘉義市政府及承辦單位民族國民小學有損害者,本人願負賠償之責。
如有侵害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本人願意繳回所有原發之獎勵。
此致
中華民國(管理機關:教育部)
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授權人: (簽名蓋章)
地 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電子郵件: (以上資料請務必填寫清楚,謝謝)
中華民國107年 月 日
轉知教育部開發之臺灣閩南語漢字輸入法及客家語拼音輸入法使用手冊,請同仁踴躍使用
作者:教學組長 日期:2018-05-15 09:39
107年「全國語文競賽之閩南語閱讀文章」徵稿活動
作者:教學組長 日期:2018-05-04 13:50
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徵稿時間:107年5月1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
(二)錄取公告時間:107年10月1日前公告於http://blgbun.sce.ntnu.edu.tw/composition/。
(三)收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寄,請寄至活動專屬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活動專線:0800-699-566或02-23210191。
(四)注意事項:為提高初審效益,投件時,請投稿者先依文章內容逕自評估為適合學生閱讀或成人閱讀,故請於文章首行及檔名註明為:「學生閱讀組」或「成人閱讀組」。
(五)徵選作品一經採錄,每篇稿費為新臺幣900元。
